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重点产品“铁拳出稽 守护安全”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02-22 23:50:16 发布作者: 开云官网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持续加强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监管执法,聚焦燃气灶具、儿童用品、日化洗涤用品等工业产品和电梯等特定种类设备,严惩涉及重点产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过查办民生关注热点案件,守牢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商用燃气器具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商用燃气器具的“热负荷准确度”和“熄火保护设施”项目不符合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不合格商用燃气器具的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燃气器具,易造成燃气泄漏等事故,危及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必须从严惩处。消费者在选购燃气灶时,必须要格外注意查验是否配备“熄火保护设施”等必要装置。
二、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采暖热水炉案
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某公司生产的燃气采暖热水炉的“采暖额定输出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热输出”“采暖系统水温限制装置/功能”“生活热水水温限温装置/功能”项目不符合GB 25034-202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存放了7台上述不合格的燃气采暖热水炉。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燃气采暖热水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燃气采暖热水炉,并作没收不合格的燃气采暖热水炉、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家用燃气器具属于必然的联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的上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会使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水温过热,造成烫伤等事故,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本案的查办对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安全放心的燃气器具产品有积极推动作用。
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民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台特定种类设备电梯正在运行使用,但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电梯的《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证》、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鼎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并作罚款的行政处罚。
民宿是近年来群众出行住宿的新选择,规范民宿经营中涉及电梯安全的行为对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有重大意义。本案的查处督促民宿经营者和电梯维护保养公司等经营主体增强安全意识,跟进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要求,定期检验电梯,从源头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了电梯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文化用品店销售无厂名厂址、CCC认证标志玩具案
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销售的玩具手枪、伸缩刀等玩具没有标注厂名或CCC认证标志。上述玩具均为塑料材质,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中“75玩具(2202)”的要求,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玩具应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标志)方可销售。当事人销售无厂名厂址、CCC认证标志玩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擅自销售无厂名厂址、未经认证的产品的行为。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儿童玩具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尤其是本案中“玩具手枪”“玩具伸缩刀”等玩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容易在儿童打闹中引起身体损伤。本案的查处对提升儿童玩具产品质量,规范儿童玩具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儿童人身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提示家长要购买有安全标识的玩具,并留存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
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某清洁用品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公司仓库内有两款洗洁精产品的瓶身位置贴有“
”图案的商标权利人,当事人未经授权许可在其生产的两款洗洁精产品的标签及包装材料上使用了“
”商标图形形状基本相同,仅图形的大小、颜色有细微区别。两商标的整体外观近似度较高,在一般注意情况下,相关公众易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故两者构成近似商标,且当事人使用近似商标的商品与第3678060号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违法行为。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政处罚。
注册商标兼具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以及建立消费者对于商品、服务品质的信赖功能。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试图利用他人在注册商标上已经建立的消费者对于商品品质的信赖,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也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属于劣质商品,还会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加打击。本案的查办警示产品生产者在产品包装、商标设计等各个经营环节都要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守法诚信经营。
接下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监管执法,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治理效果,让经营者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坚决消除燃气灶具、儿童用品、日化洗涤用品等工业产品和电梯等特定种类设备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余艺琳)